忘记什么时候开始,我持续性奉行“存在即合理”的理念,事情既然发生了,自然后发生的道理。规矩既然被制定了,自然有遵守的道理。这个理念貌似都是正确的,为此我也收获良多。但最近一些事情,打破我对这个理念的看法,以此文为戒。
首先,我不是极端的人,任何事务均存在两面性。在“存在即合理”这个理念上,我的看法是积极并非全盘承认。而本文打破此看法并非否定而是持消极态度。
前一段时间深圳发生了一件趣闻,事情本身特别耐人寻味。一名女子乘坐网约车,要求网约车司机逆行,遭拒绝声称自己小区都是从这里过的,后义愤填膺报警处理。交警到达现场后,对该女子以及近几个月内所有逆行车辆进行处罚。后续为该女子当心被小区其他车主...